2025-10-01

建築師高等考試


建築師高等考試(簡稱建築師高考)的制度

這是在臺灣成為正式建築師、取得執業資格的必要途徑。

以下為主要的考試制度與特色:

考試科目與題型

建築師高考共有六個應試科目,通常分為學科與術科:

術科(設計繪圖類)

建築計畫與設計(申論式試題,俗稱「大設計」)

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申論式試題,俗稱「小設計」)

學科(知識理論類)

營建法規與實務(測驗式試題,即選擇題)

建築構造與施工(測驗式試題,即選擇題)

建築結構(申論式與測驗式混合式試題)

建築環境控制(申論式與測驗式混合式試題)

及格制度:滾動式科別及格制

建築師高考採行科別及格制,這是其最主要的特色。

及格標準: 每一個應試科目成績都必須達到 60分 才算及格。

科目保留: 科目及格者,其成績效力自該次考試榜示之日起,可保留 三年。

滾動計算: 在這三年保留期限內,您只需報考未及格的科目。若三年內通過所有科目,即為考試及格。若部分科目超過三年保留期限仍未通過,則該科目須重新應試。

這個制度的設計是為了讓考生能逐科準備與通過,避免一次要通過所有科目的高難度挑戰。

報考資格(簡要)

報考建築師高考需要具備相關的學歷基礎,主要包括: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與都市計畫科系組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其他相關科系畢業,但需修習足夠的建築設計及其他相關專業學分數(例如:建築設計18學分以上,外加特定學科至少5科,合計15學分以上)。

如果您想深入了解特定科目內容、歷年考情,或是詳細的學分要求,可以進一步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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